高官的水平

高官的水平

我出生在一个平民家庭,自小没接触过任何高官。1973年我去延安旅游一个星期,其间无意中见到了若干位1940年代时非常有名的劳动模范,有的还是长征过来的老红军。但在1970年代时,他们都是普通农民,看不出任何特殊性。随着我的年龄的不断增长,逐渐接触了一些中层干部及其子女。出国之后又有机会接触了更高级别的干部及其子女,其中干部级别最高者是国务院的一位副部长,子女级别最高者则是前面介绍过的王同学,是一个可以随意出入最高领导人家中的人。仔细回忆、比较这些人,我感到中共党内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干部选拔制度。中共党内人才济济,相互之间激烈竞争乃是常态,能够脱颖而出、攀上高位的人,全都是精英人士,情商极高,绝非等闲之辈。那些资历老却没有能力的人,哪怕是经过长征,照样永远在底层徘徊。与我接触过的这些老干部及其子女们打交道,总是让人感到他们非常温暖、和蔼可亲,难怪许多人很自然地就愿意听他们的指挥,当他们的下属。

我在《言论自由》一文中提到,美、日官员常常嘲笑中、苏官员愚昧无知,不懂法律,这是真事。不过大家都有外交礼貌,正式场合和当面交往时,绝没有任何失礼的言行。1978年邓小平在日本发表钓鱼岛讲话后不久,日本坊间就传言说,日本外交部官员有人发出了这种嘲笑,为此曾引起中国政府的不满。那几位日本外交部的官员是在下班以后去一家小酒馆喝酒聊天,被一位狗仔队秘密跟踪偷听,第二天发表在一份八卦小报上,我们大家才看到。当然,那份八卦小报因此而销量暴增。

对于美日官员的这种嘲笑,我是不赞同的。就个人智慧而言,中苏官员绝不在美日官员之下,就政治技巧而言,双方大同小异,彼此相当。差异在于社会的言论自由上,美日官员有机会听取全社会各方人士的正反面意见,使用了成千上万人的智慧,因而犯错误的概率值较小,而中苏官员往往只能听到少数人的赞美之词,很难听到批评的声音,因而犯错误的概率值较大。当中苏官员用少数人、甚至一个人的智慧去和成千上万人的智慧较量时,双方智力上的差距就很明显了。

还有一条,美、日、中、苏对于“正确”一词的定义不同。美、日官员做事,强调的是争取国家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是从属于经济利益的;而中、苏官员却往往着重于政治利益,忽视经济利益,话说的难听一点,就是追求面子。因此双方在谈判时往往能各有所得,各自“正确”,实现双赢。例如1972年中日建交谈判,日本追求国家经济利益,争取到了豁免战争赔款,等于从中国手里赚取了数以万亿计的美元,大胜而归。而中国则得到了日本的外交承认,提高了国际地位,获取了很大的政治利益,也是大胜而归。事后,美、日官员都对中国放弃国家经济利益的的做法感到不可理解,但中国人却认为自己的做法完全正确,因为政治利益高于一切。美、日官员嘲笑中、苏官员,只能说明他们不了解中、苏的政治文化。其实从个人素质上来说,所有国家的高级官员都是很聪明的。
(张又普初稿于2014年7月26日)

本文附有1份插图,还有简体字和正体字两种版本,如果想要图文并茂的pdf版,请电邮”wahaha_us@yahoo.com”。

资料链接:
邓小平关于钓鱼岛问题讲话:https://www.sohu.com/a/706782931_120446757
言论自由: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76168/202308/14380.html
邓小平:https://baike.baidu.com/item/邓小平/116181?fr=alad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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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商与智商

情商与智商

我是在上大学期间才听说“智商”这个名词的,那时把它理解为“聪明”的代名词,我曾经自己给自己测试过一次,智商不高。出国后不久又听说了“情商”这个名词,我把它理解为社会交往能力,并且把“智商”这个名词重新理解为学习和理解自然科学的能力。如果我对这两个名词的理解有误的话,还望大家多多指点迷津。

1991年11月1日,卢刚持枪杀人,在北美华人社会中造成了极大的震动,由此引发了一场持续数年之久的关于智商和情商的大讨论。大家普遍认为,卢刚是一个智商非常高的人,能够从CUSPEA考试中脱颖而出,绝非等闲之辈。然而他的人生却是一个悲剧的人生,终生生活在极端的痛苦之中,为什么?大家普遍认为他的情商太低,不擅长与人交往,人际关系非常紧张,弄得周围的人都很讨厌他,也弄得他自己很沮丧,总觉得别人都在欺负他。我们知道,世上大多数事情并不是三加二等于五那么简单明了,都是很复杂和模糊的,有时睁只眼闭只眼就过去了,较起真来,怎么都过不去。卢刚不惹人喜欢,很多事情就过不了关。他总觉得自己很聪明,工作生活不顺利都是别人欺负他的缘故。于是总是怨恨别人,最后走上了极端。

人非圣贤,没有什么人是天才,所谓的天才都是勤奋努力所换得的。CUSPEA考试那么难,竞争那么激烈,要想脱颖而出,必须要付出比常人多几倍的努力。有道是读书可以把人读傻,如果除了读书之外什么都不懂,不知不觉中人就走样了,变成了象卢刚那样学习成绩极好、却不懂人情世故的不正常的人。这种智商高、情商低的人,在社会上普遍吃不开,最好只在底层当个“高级民工”,而想要领导好一个团队,门都没有。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如果只会与人交往,不懂科学技术,也很难有远大的前程。只有那些既懂技术又擅长与人交往的人,才前途无量—-但这样的人在技术上很难达到出神入化的程度,因为一个人的智力总和是有限的。

结论是,上大学期间,学习最好的人往往许多都是些书呆子,人生并不成功。学习最差的人,业务实力太差,人生也不太成功。只有那些学习中等水平的人,日后才大有作为。例如,美国原子弹之父,曼哈顿工程主持人,奥本海默,是一位二流水平的物理学家。而诺贝尔物理学奖金获得者费米,仅仅是奥本海默手下的一位员工。

卢刚事件发生后,在这二十多年的时间里,我很认真地观察了我周围的中国人,我发现,凡是通过考试出国的人,平均来说,在海外奋斗的结果都很平淡。而通过其它途径出国的人,平均来说,都比考试出国的人成功一些。所以建议大家在养育后代时,不要太注重考试成绩,不要把孩子们逼成书呆子,要鼓励孩子们全面发展,善于与人交往,智商和情商的发展并重。
(张又普初稿于201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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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链接:
卢刚:https://baike.baidu.com/item/卢刚事件/3511168?fr=aladdin
CUSPEA:https://en.wikipedia.org/wiki/CUSPEA
奥本海默:https://baike.baidu.com/item/罗伯特•奥本海默/4771793?fromtitle=奥本海默&fromid=489072&fr=aladdin
费米:https://baike.baidu.com/item/恩利克•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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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人物卢刚

历史人物卢刚

我常常为大家介绍一些我感兴趣的历史人物。历史人物,顾名思义,当然都比我们年龄大。但今天介绍的这一位却是唯一的一位年龄小于我的人。卢刚,男,1963年出生于北京市,1981年18岁时考入北京大学物理系,1984年通过CUSPEA考试,1985年本科毕业后进入美国爱荷华大学(Iowa University)物理与天文学系攻读研究生。1991年通过口試获得博士学位。CUSPEA(China U.S. Physics Examination and Application)是1979年至1989年间中国用来选拔派遣学生到美国攻读物理专业研究生的考试,由李政道和中国物理学界合作创立,每年选拔大约50人左右,授予全额奖学金。CUSPEA入选者全都是全中国最优秀的物理学生,是我在国内时就非常憧憬和尊敬的考试。在那个年代,大家都很穷,都想获得全额奖学金而出国留学,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情,其竞争之惨烈,难以形容。能够脱颖而出的人,该是多么优秀的人才呀。

1991年11月1日,我在加拿大蒙特利尔(Montreal)市,正在为全家人的生存而苦苦挣扎。那一天发生了一件令许多人终生难忘的大事,虽说事情发生在遥远的美国,但由于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进步,消息迅速传遍了整个北美华人社会。

这一天是年仅28岁、尚未结婚的卢刚的最后一天。这天下午三点半左右,卢刚进入了正在进行专题研讨会的爱荷华大学凡•艾伦物理系大楼(Van Allen Hall)三楼的309室,在旁听约五分钟后,他突然拔出左轮手枪开枪射击,他首先击中他的博士研究生导师,47岁的戈尔咨教授,并在戈尔咨教授倒下之后,又在教授脑后补了一枪;然后,他又朝他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助理史密斯(Robert Alan Smith)副教授身上开了两枪。此时,在场的众多人士刚刚有所醒悟,纷纷逃离现场,卢刚又瞄准了在场的另一位中国留学生,27岁的山林华博士,接连向山林华的脑部和胸膛连开数枪。随后,卢刚离开了第一现场到达二楼208室系主任办公室,一枪射杀了44岁的系主任尼克森(Dwight R. Nicholson)。在确认尼克森死亡之后,卢刚又返回第一现场,发现几个学生正在抢救奄奄一息的史密斯教授,于是又朝史密斯的脑部补发了致命的一枪。

然后卢刚持枪离开物理系大楼到达生物系大楼,由一楼走到四楼,似乎在寻找一名女性目标(有目击者见他进入女厕所寻人),其间遇到师生多人,但卢刚并未开枪滥杀。

在未找到射击目标之后,卢刚又进入了行政大楼,冲入一楼111室的校长办公室,向副校长安妮•克黎利(T. Anne Cleary)前胸和太阳穴连开两枪,又朝办公室内的学生秘书茜尔森(Miya Sioson)开了一枪。随后,卢刚到达二楼的203室,饮弹自尽。

美国是反对种族歧视的国家,发生了这样的大事,并没有迁怒于华人社会,而是作为恶性杀人事件个案来处理。但这个事件在北美华人社会里所引发的广泛讨论和激烈争论却在计算机网络上持续了数年之久,并引发了许多人对情商和智商问题的大讨论。
(张又普初稿于201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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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链接:
卢刚:https://baike.baidu.com/item/卢刚事件/3511168?fr=aladdin
北京大学:https://baike.baidu.com/item/北京大学/110221?fr=aladdin
蒙特利尔:https://baike.baidu.com/item/蒙特利尔/80820?fr=aladdin
爱荷华大学:https://baike.baidu.com/item/爱荷华大学/10855356?fromtitle=美国爱荷华大学&fromid=6678368&fr=aladdin
CUSPEA:https://en.wikipedia.org/wiki/CUSPEA
李政道:https://baike.baidu.com/item/李政道/62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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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主义理论的两个问题

共产主义理论的两个问题

上篇文章中介绍的王同学是我的邻居,他是“根红苗正”的高干子弟,党龄很长,精通共产主义理论,曾在中共党校教授过共产主义课程。说来似乎奇怪,正因为如此,他反而成为一名批判共产主义理论的人士。他对我讲述了共产主义理论的两个问题,听起来颇有道理,征得王同学同意,我将其原意转述于此,供大家评论。

(1) 阶级斗争
阶级斗争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该原理认为,人类的社会有阶级之分,富有者和贫穷者属于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两个阶级间的斗争是你死我活,不可调和的。马克思的重要口号是:“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动员贫穷者进行阶级斗争,从精神和肉体上消灭富有者。认为如此即能由贫穷者建立起没有贫富差别的平等社会。然而,当今世界除少数国家之外,绝大多数国家和宗教都不承认阶级斗争理论,而是崇尚天赋人权,人人平等。认为无论是富有者还是贫穷者,人的尊严及其享有的法律地位是相同的,人类不可避免存在富有和贫穷之分,但不可以高低贵贱之分。人类应该在一人一票的公平社会里,通过合作机制,逐步消除贫富差别,推动社会进步。

一百多年的社会实践之后,我们环顾全球,有哪一个国家是通过阶级斗争取得的进步?我们看到的是,甚至曾经推行阶级斗争的少数国家,也悄然放下了阶级斗争的旗帜,实现了国家的团结与和谐。这说明了什么?在21世纪一零年代的今天,试问,如果有人还在提倡“一个阶级消灭另一个阶级”的阶级斗争原理,这样合适吗?

(2) 暴力革命
马克思主义的另一基本原理就是暴力革命,在国际共运历史上,首先实践暴力革命理论的人是列宁,而首先反对暴力的人是恩格斯和伯恩斯坦。

暴力革命者认为贫富不均是剥削阶级掌握政权造成的,而剥削阶级绝不可能白白送出政权,因此被剥削者一定要使用暴力夺取剥削阶级的政权,为此,双方都必须付出鲜血和生命代价。

反对暴力的人认为,暴力革命可以推翻一个不平等社会,但是在流血的基础上不可能建立一个平等社会,而只能造成更大的社会不平等。暴力革命摧毁国家经济、牺牲人民生命,没有任何正面意义。社会变革应该采用全民民主的方式,采用和平渐进的方式,才能促进社会进步。

纵观一百多年各个国家的历史事实,暴力革命究竟为人民带来了什么好处?实在乏善可陈。北欧各国通过和平道路取得社会主义建设成功且不必说,即使是曾经发生暴力革命的国家,例如前苏联、中国、越南等,也总结历史教训,各自用新思维改革、改革开放、革新开放等方法,证明了非暴力的成就,成功地推进了经济发展,为国家和人民造就了福祉。在21世纪一零年代的今天,试问,如果有人还在提倡“枪杆子里出政权”的暴力革命原理,这样合适吗?

阶级斗争和暴力革命乃是共产主义理论的两大支柱,也是至今共产主义革命在世界各国倍受冷遇的主要的原因。如果用历史发展的眼光实事求是地看问题,那么王同学的这一番批判,正确与否?大家可以讨论一下。
(张又普初稿于201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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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链接:
列宁:https://baike.baidu.com/item/列宁/30258
恩格斯:https://baike.baidu.com/item/弗里德里希•恩格斯/9939551?fromtitle=恩格斯&fromid=159912
伯恩斯坦:https://baike.baidu.com/item/爱德华•伯恩斯坦/3126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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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华人王同学

海外华人王同学

我在海外生活多年,认识了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海外华人,我周围的华人社会好像是一个缩小版的中国。这里再向大家介绍其中的一位王同学,这里用的是化名,因为文章目的仅是在讨论社会现象,不希望有人联想得太多、甚至对号入座。

王同学曾经是我在芝加哥时的邻居,他在芝加哥北郊的一家公司就职,过着普普通通的中产阶级的生活。王的父亲曾是中共领导干部,级别相当高。王从小生活在北京的高干圈里,是一位“根红苗正”的接班人。工农兵学员毕业后,王曾经在中央党校教授过马克思主义课程,是一位很有水平的教官。恢复高考后,王同学又转学理工,八十年代末期前往美国中部的D城上学。

1989年春天,北京发生大规模的学生运动,王同学在D城连连组织华人上街游行,声援北京学生,并且从海外华人手中募集了大批捐款。1989年5月,王同学携带大批捐款,只身返回北京,他鼓动天安门广场附近的众多饭馆老板,让他们大量地把食品送进广场,免费送给学生,所有费用都由他一人支付。按照他的要求,众饭馆老板们送食品时都声称自己是自愿免费支援学生的,并且这些支援行动当时都上了报纸和电视。当然,像他这种“幕后黑手策划者”,当时就被秘密警察发现并跟踪监视。6月4日镇压后,王同学当然很快就被逮捕入狱。那时他父亲已经过世,但母亲还健在。其母惊闻儿子入狱,勃然大怒,来到当时的最高领导人邓小平家中大发雷霆,指着邓小平的鼻子大骂一通,邓连连道歉,以至于第二天王同学就被释放,改为家中软禁。两星期后,王同学悄然无声地离开北京返回美国D城,从此以后偃鼓息旗,不再参与政治活动。

王同学返回D城后,继续他的学业。毕业后在芝加哥北郊找到一份很体面的工作,移民、结婚、生子、安家、立业,成了我的邻居。他见多识广,经常来我家高谈阔论,给我讲述了很多我们老百姓不可能知道的高层领导们的生活故事,还讲述了很多共产主义理论的原本意义,使我眼界大开。他虽然是高干子弟,然而其观点却与国内正统大相径庭。还记得我在上一篇文章介绍过的刘同学吧?王、刘两位同学同时在我家作客聊天时,二人时常感到相互间有话不投机半句多的感觉。

刘王二位同学都是我的朋友,他们两人相反的表现很值得心理学家去研究。你把一个人当贵人来对待,从小给他优厚的待遇,他也有可能最终站在你的对立面。你把一个人当贱民来凌辱欺压,他也很可能对你忠心耿耿,侍奉终身。撇开政治不谈,列位看官中若有对心理学感兴趣的人,敬请分析一下这两种不同的心态。

后记:根据王同学夫人的口述,我从网上查到了王同学全家与邓小平全家的合影,世上万物,一物降一物,王同学的母亲的确是一位能够随意出入邓小平家的人物。
(张又普初稿于201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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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庸之恶

平庸之恶

“平庸之恶”的英语原文是“banality of evil”。1961年,德国纳粹战犯、犹太人大屠杀执行负责人阿道尔夫•艾希曼在耶路撒冷受审,有一位美国记者阿伦特全程旁听了审判。若干年之后,她指出,艾希曼是一个品行端正、遵守纪律、教育良好的人,他犯下灭绝人性的罪行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一直认为自己是忠于职责,坚决服从命令并严肃认真执行。阿伦特由此分析指出,为恶完全可以是普遍常见的行为,普通人只要放弃自己的判断力,接受大众观点,从众作为或者从众不作为,都有可能为恶。

前不久我发表了“海外华人刘同学”一文,引起很多反馈,对刘同学的行为有褒有贬,促使我再加几笔。刘同学是一位为人热情的人,身为B大学中国人学生会的领导,对每一位初到B大学的中国人均给以亲切接待,让初来者感到祖国的温暖。每年中国留学生聚会时,都是刘同学四处张罗,尽心尽力,给海外中国人从孤独中带来热闹。刘同学听党的话,跟党走,一心一意要做一名党的好战士。他忠于职守,坚决服从命令,并严肃认真执行,是大使馆的好助手。他品行端正、遵守纪律、教育良好,获得了日本B大学的博士学位。

像这样一位“品学兼优”的人,如何评价是好是坏?有网友认为,我写的文章对刘同学有贬义,我不太赞同。什么叫好,什么叫不好,这是一个因人而异的问题,看你站在哪个角度来评判。刘同学每个星期都要给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打电话汇报工作,这是他自己引以为荣的事情,是他自己向大家炫耀的,是他的基本工作之一,不对吗?对于他能于1987年在日本加入中国共产党,有的人感到羡慕,认为是对学生会主席辛勤劳动的表彰;也有的人报以反感,认为是对他从事地下线人工作的奖赏。议论纷纷,褒贬不一。至于他最后竟然放弃了来之不易的中共党籍,并又加入日本国籍,又使两方面所有的人大跌眼镜,愕然语塞。世界是复杂的,人是复杂的,我无意评价刘同学的好坏,只是把我看到的事实写出来罢了,有兴趣的人自己来评论吧。
(张又普初稿于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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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海外华人刘同学”和“平庸之恶”这两篇短文将人性揭露的淋漓尽致。可以说,非常典型的说明了人性的复杂。海外民主人士出于对中共专制独裁的愤恨,经常有“反共立场坚定”人士批评自认为“人权捍卫者”的人士对中共妥协、暧昧,甚至接纳亲共分子。而后者又批评前者观点极端、激进,脱离民众。如同前几年国内的“口炮党‘之争。在民主体制下,各种意见不同是正常的。由于人性复杂,是善是恶的判段恐怕也有各自标准。如何能在认识到人性复杂的情况下找到一条团结多数人形成民主力量的途径,是海外民主人士面对的主要难题之一。

资料链接:
阿道尔夫•艾希曼:https://wapbaike.baidu.com/item/阿道夫•艾希曼
阿伦特:https://baike.baidu.com/item/汉娜•阿伦特/11021713
耶路撒冷受审:http://www.360doc.com/content/16/0113/13/946779_5275855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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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华人刘同学

海外华人刘同学

我在海外生活多年,认识了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海外华人,我周围的华人社会好像是一个缩小版的中国。这里想向大家介绍其中的一位刘同学,这里用的是化名,因为文章目的仅是在讨论社会现象,不希望有人联想太多,甚至对号入座。

1982年我在大连外语学院参加出国培训期间,认识了这位刘同学,他与我同级,专业不一样,我后来去了筑波大学,他则前往日本寒冷北方的B大学。博士毕业后,我漂泊到加拿大、美国,他则留在了日本,举家加入日本国籍,在日本南部的一所大学任教。刘同学的父亲曾是国民党中统局的一位底层小职员,1949年遭到镇压,但因其级别太低,够不上枪毙或关押,就被“送交人民群众监督管理”,全家人都由此成了中国社会的“贱民阶层”。刘同学的童年时代正逢文化大革命,故而他非常凄惨,受尽同学的欺辱和学校的白眼,所有同学都可以指着他的鼻子说他是国民党特务的狗崽子。刘父对他说,人生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选对主子,他人生最大的失败就是站错了队伍,因此,他要求刘同学要永远听党的话、跟党走,不论父亲受到怎样的迫害,都要永远感谢党的恩情。

刘同学自幼聪明伶俐,智慧过人,不仅学习成绩傲视全校,而且为人非常成熟、老到,不论遭到什么样的欺辱,他都能忍辱负重。1977年恢复高考,他当然金榜题名。大学毕业后他又成功地考取了公费出国留学生,是他们学校那一年唯一一位考取了留学生的毕业生,与我同期在大连外语学院集训,然后又一同赴日留学。刘同学一贯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坚决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国内时,刘同学这样的“国民党特务狗崽子”想要入党,半点门都没有。然而,1980年代中后期是大陆环境和思想最为活跃和自由的一段时间,入党条件比毛泽东时代宽松了许多,有很多原地主、资本家都在那个时期加入了共产党,这使得刘同学心中重新燃起了希望。当时中国驻日大使馆任命他担任B大学的学生会领导职务,帮助大使馆管理留学生,刘同学受宠若惊、喜形于色,工作热情高得令人啧啧称奇!据B大学的朋友说,刘同学每个星期都要给大使馆打电话,详尽汇报留学生们的各种动态,以至于留学生们生活中的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大使馆都了如指掌。而且他总是喋喋不休地向人炫耀自己,说大使馆如何如何地信任他、重用他,以至于引起B大学的留学生们的警觉和怀疑,不愿和他多来往。

功夫不费有心人,经长期的努力奋斗之后,1987年,中国驻日大使馆终于批准了他的入党申请,他成为了一名中共预备党员。然而一个人心里到底在想什么事情,只有他自己才最清楚。1988年3月,我们一起博士毕业,按规定必须立刻回国效力,这时大使馆才发现几乎所有的留学生都不愿意回国。众留学生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使用各种方法继续留在海外。大使馆向刘同学及所有党员留学生们发出警告,如果不按时回国,必定开除党籍。刘同学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精打细算之后,仍然选择了留在日本,忘记了他公开宣称信仰的共产主义理想,抛弃了他为之奋斗多年、刚刚到手的党籍。若干年后,刘同学举家加入日本国籍,全家人改名换姓,成了真正的日本人。
(张又普初稿于201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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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链接:
大连外语学院:https://baike.baidu.com/item/大连外国语大学/8171158?fromtitle=大连外国语学院&fromid=439471
筑波大学:https://www.tsukuba.ac.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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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

二战之后,世界开始了苏美冷战时代,直到1991年苏联解体。历史地看问题,苏美两国关系其实还是不错的,就是心理上不太友好。那时,美国官员经常嘲笑苏联官员没有智慧、不懂法律。1949年以后,日本虽然在外交上没有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但日本政府八面玲珑,一直和北京政府之间有着若明若暗的往来。从那时开始,日本政府官员也是常常嘲笑中国政府官员没有智慧、不懂法律。当然,日本的官样文章是不会说这些话的,都是一些民间小报说出政府不便公开说的那些话。

为什么美日官员都爱嘲笑中苏官员没有智慧,而中苏官员却从来没有认为美日官员没有智慧呢?通常见到的解释是,美日官员都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人民不是傻瓜,故而不会选举傻瓜担任政府官员。而中苏政府官员的产生则非如此,因而结果也大不相同。

我觉得用上述解释作问题答案,至少是不够完备的,故这里我想提出另外一种解释,并请允许我使用1972年毛、周、田中角荣会谈为例子,在那次会谈里,田中巧舌如簧,用一个并不公平的政治让步,卷走了中国巨大的经济财富。

就个人智力水平而言,我认为毛、周要远强于田中,须知毛、周的阅历和经验,常人难比。早在六十年代,随着中国的日益强大,日本朝野上下就已经“百家争鸣”,开始了关于是否应该承认北京政权的讨论,并为此针锋相对,争论不休。日本有一亿多人,五花八门的各种观点都有,都可以在不同的时间、地点,以不同的方式自由发表。日本政府的智囊团则广泛听取了来自各个方向的声音,集中了对日本最有益处的见解,对中日建交谈判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都作出了相当实际和全面的分析,汇总起来上交给田中首相。田中在谈判时,有备而来,胸有成竹,虽然他个人的智力有限,但在他身后有一亿个大脑的智慧,他是以一亿个大脑的结晶的身份出现在北京的。

反观中国,情况就不一样了。1972年,中国正处在文化大革命当中,毛泽东的绝对权威和个人迷信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毛的一人之言可以凌驾于全国、全党之上,神圣无比,被奉为“最高指示”,甚至是“一句顶一万句”。那时天下国家,事无巨细,都要服从于毛的个人意志,但凡有异议者,就是刘少奇、张志新的下场。有道是,“万马齐喑究可哀”,当时虽然中国有七亿人,但实际上却只拥有毛一个人的智慧。诚然,毛个人的智慧超出常人,但他终究不是神,在与日本谈判时,用一个人的智慧去对付一亿人的智慧,无法不显出双方的智力差异,而那次差异的直接结果,是中国失去了日本方面天文数字的战争赔款。

言论是否自由非同小可,它是社会制度是否先进的重要标志之一。国际外交战场上两国争锋,唇枪舌剑,透过现象看本质,实际上双方比拼的是社会制度。社会制度先进的一方终会获胜,因为他们用的是全国人民的智慧。只表现个人意志的国家是打不了胜仗的,因为他们只有一个人的脑瓜。
(张又普初稿于201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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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反馈:
(1)本文说言论自由的价值很对。但在描述毛周智慧问题上自相矛盾了。毛周与田中的差别不在智慧多寡上,而在智慧的着力点上:毛周智慧不放在人民利益上,田中智慧就在人民利益上。所以,双方都觉得自己“赢”了,都达到了目的。
(2)我認為不是智慧的問題,而是價值觀的問題。毛的眼裡根本沒有民眾的福祉。他用大量的民脂民膏來援外,甚至在大飢荒的時候也要把糧食從農民的口裡掏出來援外,餓死了無數農民,只是為了擺闊。能夠得到田中的一聲感謝,那點賠款算什麼?

资料链接:
田中角荣:https://baike.baidu.com/item/田中角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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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日学生的信

留日学生的信

1978年邓小平访问日本,在回答日本记者提问时,他说道:“钓鱼岛的主权问题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我们这一代人智慧不够,还是留给下一代人去解决吧”。第二天,日本外交部发言人说:“钓鱼岛根本就不存在主权争议问题,她当然是日本领土,除日本之外,任何其他国家都不曾对钓鱼岛提出过主权要求”。1982年我来到日本,才从日本的许多报纸上看到了日本人对这一事件的评论。

1970年代末期,中国的改革开放刚刚开始,百废待兴,急需美日等国的经济援助,根本没有精力与日本争议这个无人小岛,也没有必要为这个小岛而得罪日本,影响国家发展。因此,希望能拖一拖,拖到以后再解决。心情可以理解,方法也无可厚非,我们这些留日学生也都支持这种做法。但是细想起来,当时中国政府的说法和做法却似有不周之处。

日本有言论自由,左中右各派的报纸都有,当时就有一些比较亲华的报纸指出,不动产的主权有时效的限制,根本不可能拖到下一代人。这些报纸详细介绍了相关的国际法中的不动产法,并献策道,如果中国政府在20年到50年期间都不关照钓鱼岛的话,则自动丧失领土主权,下一代人就没有发言权了。要想把领土问题拖到下一代人去解决,应该每年都由中国政府外交部发言人说上一句“钓鱼岛是中国领土”,仅仅轻描淡写地说一句就够了,留下历史记录,不要采取任何行动,外交层面上仍对日本维持友好。这样做既不得罪日本,又可继续发展中国经济,还在法律上保持了关照钓鱼岛的历史记录,这才能为下一代人保留争夺领土主权的权利。日本政府在日苏领土纷争时的做法是弱国对付强国的典范,值得中国学习。

感兴趣的看官请参照本篇文章的第一节《弱国外交和北方四岛》。

日本的这些街头小报,中国人是看不到的,但里面往往有许多有益的知识。我们这些留日学生们看到了这些报纸,从日本人手中学习了相关的知识,深感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以在另文中向大家介绍的那位刘同学为首,几位留日学生联名给中国政府写了一封信,介绍了上述知识和观点,建议以后外交部发言人每年都要说一句钓鱼岛主权问题。遗憾的是这封信发出后石沉大海,杳无音信。直到2012年,外交部发言人每次谈到钓鱼岛主权时,仍然重复:“我们这一代人智慧不够,还是留给下一代人去解决吧”。从1972年算起,40年的时间里,中国政府从来没有说过一句“钓鱼岛是中国领土”的话,也没有理睬我们的善意的建言,使我们感到十分不解和难过。

网友反馈:关于钓鱼岛,可能台湾政府大半个世纪以来没有停止过申明主权,至少台湾和香港两地民间人士没有停止过发声。

张又普答复:钓鱼岛的纷争是国与国之间的领土纷争,只有政府的公开正式发言才有法律效应,老百姓个体行为,例如台湾或香港民间人士的发声,没有法律效应。对于台湾政府的声明,也存在法律上的问题。1972年9月,日本与北京政府建交,不承认台湾政府的合法性,因此,不承认台湾政府对钓鱼岛声明的法律效应。如果台湾政府的声明有法律效应,那么台湾政府就是一个合法与独立的政府。如果没有法律效应,那么,在40年的时间里,钓鱼岛就不曾存在争议问题。
(张又普初稿于2014年6月28日)

本文附有1份插图,还有简体字和正体字两种版本,如果想要图文并茂的pdf版,请电邮”wahaha_us@yahoo.com”。

资料链接:
邓小平:https://baike.baidu.com/item/邓小平/116181?fr=aladdin
香港:https://baike.baidu.com/item/香港/128775?fr=alad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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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的主权

不动产的主权

一个人一人生中所购买的最昂贵的商品是什么?那大概就是房子了,专业名称是不动产,英语是real estate。它可能会花费掉你一生的存款。为了在美国更好地生存,2004年,我成功地考取了美国的不动产经纪人的营业执照,因此对美国的不动产法略知一二。

不动产的主权,这是一个相关人士必须要争取的。对于如此重大的问题,从五百多年前开始,英国和欧洲各国就逐渐地制定了一系列精确的法律条文,囊括了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并成为世界通用的不动产法,成为国际公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为一个人,应该遵纪守法,作为一个国家,应该遵守国际公法,无视法律而出了问题的人都是自己有毛病,不能怪法律不好。下面想举例说明一个具体的问题,这个案例抄自于美国的不动产法的教科书,是世界上不动产法的一个有名的典型案例。

有一位A先生在美国西部加州的一个偏僻的地方买了一栋别墅,全家人生活得很幸福。不久由于工作原因举家搬往东部的纽约,托朋友B代管自己的别墅。A很有钱,工作也很繁忙,后来又买了很多不动产,慢慢地就把加州的别墅忘了,与B也失去了联系。二十多年后,A又想起了自己的加州别墅,前往视察,才意外地发现,B一家人已经在那里生活了一代人了,并且拒绝把别墅还给A,声称自己已经拥有了该别墅的主权。A被迫前往法院控告B,声称B是强盗、骗子,要求收回自己的房产主权。

在法庭上,A出示了自己当年购买房产的原始发票,政府颁发的房产证。B则向法院出示了自己二十多年来向市政府支付的不动产税的发票,持续支付了二十多年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等等的账单。那么,法院应该把别墅判给谁呢?

如果看官您是法院的法官的话,您打算把该房产判给谁呢?

欧洲和美国的不动产法规定,在一块土地上长期生活栖息、开发建设的人是这块土地的真正的主人,以二十年为时效。原有主人如果在超过二十年的时间里没有关照自己的土地,则自动失去主权。某某土地自古以来就属于我,这样的话是不成立的,土地的主人是不断变化的,法律只保护现代人的利益,不保护历史。上述不动产应该判给B。A虽然“自古以来”就合法地拥有主权,但他在超过二十年的时间里没有关照自己的土地,那么就不能怪别人不好,不能怪法律无情,只能怪自己不懂法律,业务过失,丢失了自己的主权。

有看官说了,那如果B使用暴力从A的手中抢夺了房产,二十年后房产也归B所有吗?如果答案是YES(是)的话,那世界岂不就成了强盗的世界了?法律的回答是,这要取决于A的态度和方法。

如果A持续不断地向B提抗议的话,那么不论多少年的时间,房产都不归B,因为A一直在关照自己的房产。抗议的方法很多,如去法院起诉,在报纸上登广告,最简单的方法是给B写一封带回执的挂号信表示抗议,保存好邮局的回执和抗议信的影印件。这些白纸黑字的记录证明A没有忘记自己的房产。但朋友之间私下聊天不算抗议。如果A在持续二十多年的时间里一声都不吭,完全忘掉了自己的房产,那就不要责怪强盗抢劫和法院无情了。

以上段落均抄自于美国不动产法律的教科书,内容是抄的,文章是我写的,从下面开始是我的词汇。如果A在法院上对法官说:“这块房产的主权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我们这一代人智慧不够,还是留给下一代人去解决吧”,如果看官您是法院的大法官,听了A的发言后,请问您会怎样判决呢?您认为A的发言合适吗?如果A在持续四十年的时间里,从来没有说过一声“这块土地是我的”,从来没有关照过这块土地,如果看官您是法院的大法官,请问您会怎样判决呢?A自己有过失吗?

当然,国与国之间的领土纷争与老百姓之间的不动产主权纷争是有一定的差异的,但基本准则是一样的。日本在处理北方四岛领土纷争的态度和方法,应该成为弱者对付强者的典范。

中国有句俗话:清官难断家务案。欧美国家则有另外一句类似的话:杀人犯也有三分理。这两句话说明讲道理有多么困难,制定一份人人都能接受的法律有多么困难。因此,法律不一定是最讲理的,而是含有一些不讲理的因素,含有一些特定的规则。这些规则就是,保护弱者,保护劳动者,保护穷人,保护现代人的利益,促进经济发展。

发生交通事故时,双方都互相指责,有时说不清谁是谁非,这时,判断是非的标准是双方汽车发动机的功率,发动机功率较大的一方是强者,判罚败诉。男女双方发生冲突时,法律通常保护女性,因为女方弱小。法律约束强者,使得强者不敢随便欺负人,社会才能和谐。

长期在一块土地上生活栖息、开发建设的人是这块土地真正的主人,法律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动产是国民经济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业主购买不动产就是为当地人民造福,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政府当然要保护业主的利益。但一次性购买还不够,应该持续不断地为地方经济做贡献。具体地说就是要持续不断地支付不动产税,社区管理费,水费、电费、电话费。业主只需要按时支付上述费用,不动产永远归属自己,哪怕自己从不露面。但如果业主长期不支付上述费用,那么他的物业主权就会发生问题。因为他没有持续性地为地区经济发展做贡献,法律就不再保护他了。谁支付上述费用,谁就为地区经济做了贡献,法律就保护谁。这就是保护劳动者原则,促进经济发展原则,保护现代人的利益原则。

列位看官都购买过不动产,你们会不会忘记自己的房子在哪里?不会吧?因为对看官们来说它太贵了。但如果你们买了一只挖耳勺,大概就会常常忘记放到哪了,因为对看官们来说,挖耳勺太便宜了,丢了没关系。如果一个人把自己的房产都忘了,而且20多年都想不起来,这种人多么有钱呀!被他忘记的不动产是他多余的财产,有没有都无所谓,那么,把它收归国有,送给穷人,乃是减小贫富差距的方法之一。

好了,不再罗嗦了。今日全世界各国的法律几乎全都来自于英国。作为最早、最完备的法治国家,英国充分总结了欧洲各国一千多年的经验,写出了上万页厚的各种法律,基本上囊括了几乎所有的社会现象。我们几乎可以说,英国的法律就是全世界的法律,就是国际公法。我们应当感谢英国对人类所做出的这一杰出的贡献。

任何一个人走到任何一个地方,都应该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任何一个国家也应该认真学习法律,遵守国际公法,才能得到世界的尊重。
(张又普初稿于2014年5月3日)

本文附有1份插图,还有简体字和正体字两种版本,如果想要图文并茂的pdf版,请电邮”wahaha_us@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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