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人物熊向辉

历史人物熊向辉

1965年8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文章《胸中自有雄兵百万》,写的是1947年胡宗南率24万大军进攻延安,毛泽东率西北野战军2万余人与之周旋,最后将其击败。该文将毛泽东捧成神仙,使当时年幼无知的我崇拜得五体投地。

1976年毛泽东死后,原西北野战军官兵纷纷发文,指出那一仗是由彭德怀指挥的,故而得胜。然而我仍半信半疑,胡宗南是黄埔军校第一期最优秀的学生,能征善战、足智多谋,24万大军何以败给2万人马?

近年来我怀着极大的兴趣,阅读了许多相关文献,才了解到,这位决定胜负的神秘人物原来是熊向辉(1919年4月12日—2005年9月9日)。1930年代中期,青年学生熊向辉思想左倾,被中共负责特务情报的董必武看中,秘密发展入党,单线联系。熊向辉毕业后,被董必武安排到胡宗南部下从军。熊向辉勤奋努力、能力过人,连连晋升,至1947年已官至胡宗南的机要秘书,胡宗南所接收和发送的命令,全都由熊向晖处理。胡宗南进攻延安时,熊向辉参与了所有军事部署,并将所有情报迅速汇报给董必武、彭德怀,使得这一仗变成了耳聋眼瞎的大象与耳聪目明的老鼠之间的战斗。1948年底,国民党中统局在河北省破获了一个中共地下组织,间接发现了熊向辉。待消息传至西安时,熊向辉已安全离开西安。熊向辉后来历任数届中共中央委员。2005年9月,熊向辉在大陆安度晚年,寿终正寝。
(张又普初稿于2004年3月5日)

资料链接:
胡宗南:https://baike.baidu.com/item/胡宗南/847514?fr=aladdin
彭德怀:https://baike.baidu.com/item/彭德怀/116102?fr=aladdin
熊向辉:https://baike.baidu.com/item/熊向晖/5744533?fromtitle=熊向辉
董必武:https://baike.baidu.com/item/董必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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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林旺

大象林旺

1942年,杜聿明孙立人等将军率领10万中国大军进入缅甸,与日本精锐的55、56师团展开了3年浴血奋战,先败后胜,为中国的抗日战争写下了悲壮惨烈和光辉胜利的篇章。

刚入缅甸时,接情报说日军在泰国购买了30多头大象,用于在深山老林中运送军事物资。中国立即派兵偷袭,全歼日军运输队,缴获全部大象及其军用物资,打了个小小的开门红。“林旺先生”就是其中的一头大象。在此后3年多的血战中,这些大象翻山越岭,转战南北,为缅甸战役立下了汗马功劳。到战争结束时,伤亡惨重的大象队仅余10余头活在世上。此后又随军千里,走回昆明。每走过一个村庄时,大象们都要为当地村民表演杂技,赚些辛苦伙食费,自己养活自己。待到达昆明时,只剩下6头。3年国共战争期间又死了4头。1949年,最后两头大象随军退往台湾。台湾气候与泰国差异很大,一头大象因水土不服而腹泻去世,只剩下能够顺应环境的林旺先生自己了。1955年,两岸战事趋缓,大象在台湾也没有任何军事用途了,林旺就被转送给台北动物园。慕名而来的游客络绎不绝,为台北动物园增加了很多收入。2002年,林旺先生寿终正寝,享年82岁。台湾各界人士3万余人出席了林旺先生的追悼会,创下了台湾的历史纪录。
(张又普初稿于2004年2月14日)

国内链接:http://www.hedao.vip/hedao/vip_doc/10480499.html
资料链接:
杜聿明:https://baike.baidu.com/item/杜聿明/494115?fr=aladdin
孙立人:https://baike.baidu.com/item/孙立人/7276?fr=alad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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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文化

日本文化

2003年10月30日,中国西安市西北大学发生了一起中国学生抗议日本留学生和老师的“辱华行为”的事件。事件的导火线为2003年10月29日晚,西北大学外国语学院“外语文化节”闭幕晚会。当时在校的日本籍老师刚田以及包括野田直树在内的三名留学生有一个表演节目,他们身穿突出男女性别的道具服装,表演一些半男半女的动作。他们在头上戴着猪、狗等动物头像,还在身上分别挂着日本国旗、中国国旗,以及红心图像。这些表演引起了中国学生们的愤怒,他们认为一是表演太下流,二是头上带有猪的头像的那位日本学生胸前挂着中国国旗,意思是侮辱中国是猪。愤怒的学生们走上街头,抗议日本留学生“辱华”。

看到网上这些报道之后,我感到自己有义务出来说几句话,尽自己微薄的力量去减小中日双方的理解差异。

我曾在日本工作过两年,当时工作生活压力极大,每天实际工作12小时,周末还得加班。回家后精疲力尽,吃完晚饭,洗完澡,看会儿电视作为休息,最厌烦的电视节目就是政治宣传,最喜欢的就是逗人开心的搞笑节目。电视台当然了解观众的心情,一些频道竭尽全力、哗众取宠,力争收视率高,赚些广告钱。除中国常见的相声、小品剧之外,搞笑节目还常常让演员男扮女装,做些半男半女的动作;穿上突出性别的道具做些动作,等等。在这些电视节目中长大的日本孩子早已司空见惯,普遍觉得这是日本文化的一部分。

很多动物在中国文化中都有贬义,如猪、狗、乌龟,然在日本文化中并无贬义,猪表示乖巧听话,好好吃饭;狗表示忠诚、机敏;乌龟表示健康长寿,等等。许多日本人甚至用这些动物作自己的名字,如猪木、犬养、龟田。我儿子属猪,1983年生,我给他买的日本儿童读物中有很多歌颂猪的故事,我常念给他听,鼓励他好好吃饭。以至于吾儿至今都认为猪是好动物。

扑克牌中的红心形状样似动物的心脏,又是红色,在日本、美国、加拿大文化中代表爱和友谊。若在AB之间画个红心,则表示A爱B,B爱A,AB友好。三名日本学生胸前分别挂着日本和中国的国旗,还有一个红心,明显是意在表现中日友好,没有任何贬义。

在中国的日本人应该学习和顺应中国的风俗文化习惯,在中国随意使用日本文化乃错误之举。如果那些与吾儿同龄的西北大学青年学生们能有机会看一看我的这篇文章的话,也许能有益于了解日本习俗,增进双方的文化交流,增进中日青年人之间的互相了解和友谊。
(张又普初稿于2004年01月24日)

资料链接:
西北大学:https://baike.baidu.com/item/西北大学/17821?fr=alad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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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森林

加拿大的森林

1994年,我生活在加拿大东部的蒙特利尔市(Montreal),那时曾利用业余时间,受雇把加拿大林业公司的一批英文资料翻译成日本语,赚点辛苦小钱,养家糊口,故而对加拿大林业状况略知一二。

科学早已探明,森林是所有陆生动物生命的基础。加拿大地广人稀,全国998万平方公里土地,90%以上的土地都是未开垦的原始大森林。若按绝对森林拥有量、人均拥有量和木材出口量来计算,加拿大都是世界第一。加拿大政府颁布有严格的森林管理法,不经许可擅自伐树是犯罪行为。政府每年都划出一小块森林为当年的伐木区,这“一小块”的木材,就足够全世界使用一年。每砍伐一棵树木,除正常纳税之外,林业公司还要向政府缴纳一笔特别伐木税。政府用这笔税款的一部分,或赞助各大学林学系的科学研究,或租、买飞机给全国的森林保育使用。每年入冬伐木季节之后,政府都会将该年的伐木区封禁,百年之内不准任何人再来伐木。次年春暖花开时,则雇佣大批临时工,在林学专家的技术指导下前往种树。除前一年的伐木区外,森林大火等自然灾害也会使森林大面积受损,那些区域也属于种树区。由于每年种树面积比伐树面积还要大,加拿大的森林始终郁郁葱葱,一片茂盛,而且越砍越多,越砍越好,万世不竭。这种资源被称之为可再生性自然资源。

加拿大政府已经向全世界发出呼吁:河流黄河化的国家和人民,为了我们这个星球的生态平衡,为了人类的生存环境,为了自己和子孙后代的健康、幸福,请保护好你们的森林。需要用木材时,请考虑接受加拿大伸出的援手。
张又普初稿于2004年1月9日

国内链接:http://www.hedao.vip/hedao/vip_doc/10496557.html
资料链接:
蒙特利尔:https://baike.baidu.com/item/蒙特利尔/80820?fr=alad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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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

死刑

本文初稿于2003年12月19日,2013年略加修改,今日看来有点陈旧,旧事新谈吧。

以英国为开端,至今几乎所有欧洲国家都认为,死刑是不开化的中世纪留下来的野蛮刑法,应该废除。美国、日本则认为,今日人类并未完全从野蛮中开化出来,适当保留死刑是有必要的。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学术问题,鄙人才疏学浅,不敢乱言,于此说三道四一番,只是图个抛砖引玉。

死刑是极端严厉的暴力处罚,并且是唯一一种具有不可逆转性的处罚,亦即,若日后发现错判,死人无法生还。因此死刑不可滥用,必须小心谨慎。美、日刑法规定,只有一级杀人罪才可判死刑,这是指,有预谋、有步骤地从事杀人活动,并且导致被害者死亡的罪行。即使死刑犯人不上诉,也要一审二审连三审,再等上若干年的冷却期,使当事人都从痛苦中解脱出来,再审一次,方可执行。美国每年处死犯人约20余人,日本为10人左右。相比之下,对于经济罪犯通常都是判处20年以下有期徒刑外加罚款。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各项法律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力争与国际接轨,其中进步最大的就是刑法。然而,至今与国际差距最大的却也是刑法。今日中国刑法中可判死刑的罪名有20余种,从逮捕到处死,最快时只有几个月时间。2003年前后,中国每年处死犯人约1700余人,占世界死刑犯的70%。在20多种死刑罪中,处死经济罪犯较有争议。近年来中国的经济罪犯很多,这些人侵占人民财产不择手段,给国家经济带来严重的损失,乃至朝野齐呼“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然而法律重于感情,经济罪犯不是暴力犯,也没有暴力倾向。用极端严厉的暴力去对付非暴力人员,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华远一案,涉及金额数百亿美元,实在让人切齿痛恨。然而在主犯赖昌星外逃的情况下,十数名从犯在短短几个月内被尽数处死,使全案死无对证,反而为赖昌星在国外申请避难提供了最好的理由。从法律角度看来,此举实有过分之嫌。前不久看到国内一篇报道,数名大经济犯被判处无期徒刑,中国建设银行行长王雪冰也是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均未判死刑。我为中国这些年来的明显进步点赞。

另外,有一则统计数字,可以供阅读此文时作参考之用:
1983年,中国的“严打”,全年共处决了24,000人。
2002年,中国处决了12,000人。
2012年,中国处决了3,000人.
2013年,中国处决了2,400人,中国以外的世界其他国家,则总共处决了778人。中国的死刑人数占世界的75.5%。
(张又普初稿于2003年12月19日)

国内链接:http://www.hedao.vip/hedao/vip_doc/10480496.html
资料链接:
赖昌星:https://baike.baidu.com/item/赖昌星/427206?fr=aladdin
王雪冰:https://baike.baidu.com/item/王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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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赃协议

分赃协议

本稿完成于2003年12月06日,今日看来有点陈旧,旧事新谈吧。

1999年前,中国著名人士、远华案首犯赖昌星携巨款来到加拿大,据温哥华英文报纸报道,他大约带来了45亿美元。我对此数字深表怀疑,恐有夸张,一个白手起家的人在短短的10年里难能积聚如此巨款。中国要求“将犯人引渡并归还赃款”,加拿大派专家访华,要求与中国签订“分赃协议”:嫌犯可以引渡,但赃款应按一定比例(约20%)分成。理由:引渡嫌犯要出动警察、法官、警备交通,这些钱不应由加拿大纳税人支付,应从赃款中扣除,并且干这种风险性很高的事,理应获得合理利润。中国拒绝:这些钱全是中国人民的血汗钱,必须如数归还中国,不容他人分赃。话不投机,不欢而散。无利可图,加拿大没有积极性,就尽量拖延赖昌星在加拿大的停留时间,让他把手中的钱合法花完。

为了不坐监狱,赖昌星每星期都要花两万加元(12万人民币)请人监视他。如今已在加拿大花费了数千万美元。中国不肯出小钱,犯人赃款一点都要不回来,而且每年都有新的贪官、奸商携数以亿计美元,从中国出逃世界各地,享受华贵生活。这种人仅在美国就已超过4000人,颇为惊人。

其实日本的“拾金半昧”法律很有作用,倘与世界各国签署“分赃协议”,公开宣布支付20%赃款为感谢金,获取各国帮助,方可要回大头,威慑其他携款外逃者,使国家损失减到最低。
(张又普初稿于2003年12月06日)

关于“拾金半昧”这一法律的细节,请参照日本“遺失物法”(http://www.shugiin.go.jp/internet/itdb_housei.nsf/html/housei/16420060615073.htm),第三章第二十八条。中文版链接是:(http://www.docin.com/p-1452783940.html)

国内链接:http://www.hedao.vip/hedao/vip_doc/10496682.html
资料链接:
赖昌星:https://baike.baidu.com/item/赖昌星/427206?fr=aladdin
拾金半昧:http://www.hedao.vip/hedao/vip_doc/104804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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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半昧

拾金半昧

1989年春,我住在日本川崎市,每天乘火车去横滨上班。我家附近有一片小森林,是饭后散步的好地方。有一天突见NHK电视台报道,有人在那片小森林里拾到一亿五千万日元现金,约合150万美元。第二天就有数百人去那里散步,没想到又有人拾到一亿日元现金!此事顿时轰动日本全国,在此后长达两星期的时间里,每天都有来自日本全国各地的上万人去那里寻宝,几乎把我们可爱的小森林踩成平地。我那时每天忙于公司工作,周末又要忙于移民加拿大的手续和英语学习。无暇寻宝,与那两亿五千万日元无缘,诚为可惜。否则,今天也用不着为五斗小米而折腰了。

那时电视上介绍了许多有关拾钱的法律知识。拾到钱后若吞为己有,属于民事犯罪,查获后会被课以罚款。若交给警方,待物归原主后,失主应将款项的5%以上,20%以下支付给拾主,以示感谢。若找不到失主,则全额返还拾主,归其所有。让我给这条法律起个名字吧,叫“拾金半昧”。现实生活中,拾金不昧似乎有违人性,拾金全昧似乎更是有违人性,相比之下,“拾金半昧”方显得堂堂正正,符合我小民心理。对于失主来说,花些小钱酬劳拾主的帮助,把大头要回来,也就应心满意足了。此法符合自然法则,似应列入法规,向全世界推广。
(张又普初稿于2003年11月29日)

关于“拾金半昧”这一法律的细节,请参照日本“遺失物法”(http://www.shugiin.go.jp/internet/itdb_housei.nsf/html/housei/16420060615073.htm),第三章第二十八条。中文版链接是:(http://www.docin.com/p-1452783940.html)

国内链接:http://www.hedao.vip/hedao/vip_doc/104804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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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假币

日本假币

上世纪80年代,我在日本生活了7年多,其间曾遇到过一次假币事件。东京远郊的一家小印刷厂经营不善,濒临破产,老板伙同两名亲信偷印假币赚钱,被警方抓获,判处20年重刑,此生休矣。那时日本NHK电视台介绍了许多关于假币的法律知识和辨认假币的方法。

假币受害人若发现自己手中的货币是假币,并将假币出手,属于刑事犯罪,将被判一年以上徒刑。若报警并全力协助警方调查,警方调查核实后,会在适当的时候,以协助调查金名义发还同额真币。于是所有假币受害人见到假币后都会立即报警,这使得假币制造者陷入全民围剿之中,人人喊打,插翅难飞,同时也杜绝了假币在市场上的流通。

2001年,三名外国人持日本假币去大阪旅游,从假币出手到被抓,不到4小时。NHK电视台详细介绍了破案经过及其相关法律,使全世界的日本假币制造者和使用者都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和威慑。有观众问,假币制造者会不会装作受害人去警方那里用假币换真币?答曰,警察不是傻瓜,谁把警察当傻瓜,他自己就是傻瓜。警方有科学、合理、严格的调查方法和手段,主动去警方那里说假话,无异于自投罗网,警方乐得请君入瓮。

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则与日本不同,银行或警方仅将假币没收,无真币补偿,假币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受害人自己承担,受害人只能自认倒霉。于是,受害人都不愿意主动报警,而是寻找机会将手中的假币重新出手,使自己个人的经济损失尽量减小。其结果是,假币在市场上畅通无阻,假币制造者逍遥法外,笑逐颜开。同时,又会有更多的人投身于假币制造这一风险很小的赚钱行业,国家经济受到损失,市场金融系统受到破坏,最终还是全体老百姓倒霉。有专家通过数学计算表明,当市场上出现假币时,货币发行者(国家中央银行)出些小钱将假币回收,以此为奖励,鼓励民众协力调查,迅速抓获假币制造者,才能使总体的经济损失取到最小值。

法律和制度是保障人民利益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法制已经有了长足进步,不过在假币问题上仍然有所不足。我很希望看到本文的国内的看官们能把我的文章转发一下,让更多的中国人了解日本的相关法律,如果能让中国政府也能为中国制定出相应的法律制度,为中国人民造福,那将是本文的最终目的。预先谢谢大家的帮助与合作。
(张又普初稿于2003年11月21日)

资料链接:
NHK:https://www.nhk.or.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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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新疆人纳税

给新疆人纳税

芝加哥地区中国人很多,各类同乡会应运而生,我来自陕西,自然是西北同乡会的成员,为此认识了许多新疆来的朋友。

结识的这些新疆朋友都是汉人,均为过去300年间从内地移民到新疆的汉人后代,与他们交友,使我受益匪浅。北疆(天山以北,包括乌鲁木齐)多是汉人,经济发达。南疆多是维吾尔人,经济落后。近年来在南疆大沙漠里发现大量石油,成千上万的汉族石油工人进驻南疆开采石油。中央政府使用新疆的土地和资源,却不给新疆地方政府纳税。

不仅现在,过去在新疆征用大量土地作核试验,也从未给新疆地方政府缴纳过土地使用税和环境污染税,完全不依商业法则,根本就没有向地方政府纳税的概念。对此,不仅维吾尔人不满,连人口占多数的新疆汉人都颇有微词。因此西部各政府难能产生积极性。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美国在中东发现大量石油。那时中东地区非常原始、愚昧、落后,酋长们根本不知石油为何物,也毫无纳税的概念。然而美国石油商人眼光远大,童叟无欺,按美国税率纳税,利润大家分享。酋长国王们一夜暴富,个个笑逐颜开,大力协作,确保美国石油供应五十余载,使美国有能力封死自己的油井,先用别人的。这种放长线钓大鱼的做买卖经验,值得中国政府借鉴。

近年来(2003年),新疆常常发生一些不稳定的现象,不过只要一出事,《人民日报》的报道永远都是一样的:都是外国人不好,都是外国势力挑拨离间,党和政府过去、现在和将来从来都不曾有过任何缺点、错误或过失。这种态度是很难解决问题的,真的一点点缺点都没有吗?我们不想讨论复杂的政治问题,只说经济:请遵守商业法则,为新疆地方政府纳税。
(张又普初稿于200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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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民范君

广西农民范君

今有范君,广西农民,自幼家贫。务农之余,勤奋学习,聪颖过人,读书成绩上乘。

范君与笔者1977年同年高考中榜,分别考入广西农学院和西安西北大学,相隔万里,素昧平生。大学毕业后,范君考入北京农科院读硕士,学习期间艳遇,得一北京姑娘青睐,遂娶为妻。此后继续奋斗,携全家移民加拿大,在McGill大学农学部读博士。博士毕业后在Montreal(蒙特利尔市)市郊区购买一家农场,种植蔬菜,批发给蔬菜商人,供应周边市场。一家人含辛茹苦、奋斗数年,过上了富足美满的生活。每逢收获季节,范君就在报纸上登广告,召请市民去农场随意采摘田地里的剩余蔬菜,仅按最低市价出售。市民往往纷至沓来,喜购新鲜蔬菜,范君也因此赚得盆满钵满,双方皆大欢喜。

1993年,笔者时在McGill大学计算机中心供职。一个晴朗的周末,笔者与三家友人一起驱车前往,老少三代,浩浩荡荡,摘菜去也!见到范君,异国乡音,自然是分外亲切的了。笑语连天之时,笔者突故扮恶相,厉声喝道:

“你们可知我是何方人士,来此为何公干?”

“这…这…你们不是来摘菜的吗?欢迎….”,范君疑惑地应和着。

“非也。我是土地改革工作队队长,来你们家打土豪、分田地、均贫富,广大贫下中农吃不饱、穿不暖,你们却占有这么大一片农场,是十足的大地主,今天我们土改工作队在党的领导下,前来分你们的地,革你们的命。”

未料范君闻言顿时惊恐万状,真格是面如土色,连声求饶:

“啊呀!求求您了,千万不敢!我们的土地比我们邻居少多了。我们不是大地主,不要收我们的地,一家人全靠这些地活命了….,咦?不对呀,这里是加拿大,不是中国,这里没有共产党,哪里会土改工作队?你…你…你这是在开玩笑吧!?”

笔者见状也颇感意外,连忙赔笑致歉:

“对不起,我有点恶作剧了。不过,用那个年代的熟悉语言开个玩笑,怎么就会吓成这个样子呢?”

“啊呀!不能开这种玩笑,真的会吓死人的!”

“你们的父辈是不是在土改中受过难?看你们这种害怕的样子,你们大概不敢在国内买地开农场吧?”

“别提了…当然了…”,范君似余悸未消,“谁敢在中国买地,那是不想活了!”

“所以那时候的中国没人会像你现在这样努力地工作。这大概就是私有制社会发达的根源吧?”,笔者沉吟良久。

后来就是我与范君长达半小时的 “酒逢知己千杯少”,篇幅所限,恕不赘言。

以上是一个真实的故事,确为笔者亲历。为尊重隐私,文中范君为假名。
(张又普初稿于2003年6月15日)

资料链接:
广西农学院:https://baike.baidu.com/item/广西大学/215907?fromtitle=广西农学院&fromid=3756402&fr=aladdin
西北大学:https://baike.baidu.com/item/西北大学/17821?fr=aladdin
北京农科院:http://www.baafs.net.cn/index
McGill大学:https://baike.baidu.com/item/麦吉尔大学/1503311
蒙特利尔:https://baike.baidu.com/item/蒙特利尔/80820?fr=alad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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